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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歡一個人,是不犯法的;
但奈何,有時候,有很多時候,
當你在不對的時候喜歡了一個對的人,
就算那是真的不犯法、沒有傷害誰,
心裡還是會有一種做錯事的感覺,
原本只是錯了時間,
但如今彷彿甚麼事都錯了,錯了,
可不可以讓一切都重來 ......



何謂錯的時間對的人 ?
我們在最初,都會期許自己找到一個對的人,
一起戀愛一起成長一起生活一起到老;
或許最初我們都曾很虔誠地去找、
甚至找到這一個人,
只是,隨著成長,隨著人生的許多意外,
你最初所認定的對、理想、最好這些概念,
都會漸漸的有所調整甚至大幅度的轉變。
這些轉變未必會讓你想要將原本牽著的手放開,
但你隱隱知道,對方並不是自己傾心相愛的人,
又或者你想信自己仍然愛著對方,
只是那不過是時間所累積下來的責任而已。
然後,就在這時,
你跟一個不會分開的人在一起,
你遇到了另一個真的對的人 ......



以上的例子只是其中一種情況。
不對的時間,總是佔據了我們的大部份生命。
或者你有了另一半,或者是對方已有,
又或者是,你們彼此都有 ......
也許當你沒有另一半的時候,
對方跟情人正在熱戀,
也許當對方終於分手了,
你又跟另一個人開始曖昧 ......
也許,對方曾經喜歡過你,
但你太遲才察覺到自己的感情,
也許,你一直都在單戀對方,
只是當對方留意到你的時候,
你們已經不再生活在同一個城市 ......



也許,也許。
也許你是知道,自己曾經遇過一個對的人,
只是相遇在錯的時間,
只是你始終不敢肯定對方的心意。
其實這種事情本來不難肯定,
一個人有沒有喜歡自己,
太多蛛絲馬跡、神態動作、目光表情可以讓人作證;
如果曾經有一個人,
每天會與你傳短訊、陪你唱歌看海望星、
做過幾多本來不會做的事、
說過多少不太像他所會說的話、
曾經你們是同步得令人禁不住猜疑、
曾經你們是默契得令彼此都忍不住要笑、
即使你們沒有牽過手、就只有曾經默然對望過幾秒鐘、
就只有曾經彼此會心過微笑一次,
但如果那一種溫柔的共振是真的曾經只出現在你們心裡,
那麼你是應該可以肯定得到,
對方是如何看待自己這一個人,有沒有喜歡自己。
但往往,到了許久的以後,
我們仍是會不能分清,對方是不是真的有喜歡過 ......
即使旁人也說,他是應該有喜歡過你的,
即使連你的另一半也會為她曾對你這麼好而呷醋,
你卻仍是不敢肯定或相信,
那一個人曾經真心待你,曾經跟自己一樣,
是認真的喜歡過對方 ......
為甚麼會這樣 ?



或者是因為,
如果這是一個真的對的人,
如果你們是應該要走在一起的,
但現實上你們是不可能走得更近、
不可以再繼續如此下去,
那到底是誰的問題 ?
我們會輕易的說、這是時間的錯,
但若深究下去,若對方真的喜歡自己,
那為何對方沒有放開那些枷鎖、
而決心要與自己在一起 ?
可能你又會說,有些問題不是說解決就能解決,
不是說放開了就真的可以從此自由,
或者對方是真心的,只是也身不由己而已;
但如果真這樣,
如果在這一生裡真的曾經有過一個、
如此真心相待自己、而自己也是傾心相許的人,
而自己竟然不能夠跟對方繼續一起,
甚至如今竟然沒再聯繫、變成陌路人,
這種矛盾與難堪,
可是會讓人再笑不下去 ......
那不如,我寧願相信,
你其實從來沒有喜歡過我,
這可以與你這天的冷漠臉容相印證;
那不如,我寧願以為,
你其實從來沒有真心待我,
反正我們見面了也已經不會再點頭。
你沒有喜歡過我,應該是這樣的,
這樣我們才找得到,叫自己退後的力氣 ......



可是,真的是這樣嗎 ?
多少個夜裡,
你在對方臉書看見他這天那愉快的笑臉,
你有點害怕,
如今是否只剩下自己仍然在乎這段過去。
即使自你們沒有再交談以後,
過去了多少日子,你有了新的生活,
新的朋友或伴侶,
但那些年裡你曾經有過的心跳,
卻始終沒有得到過回應 ——
因為你相信或想信,對方是沒有喜歡自己的,
可是事實你並不甘心落得這結果;
因為你是真心的付出過,
即使你從沒有要求過對方回報甚麼,
你還是希望對方能夠給自己一點回應、一個答案:
其實,你有沒有喜歡過我 ?
雖然知道,你是沒有喜歡過我的,
但還是會想對方能夠親身回答自己一次,
那一個答案,那一個真相,
即使那是對方的安慰或謊話也好。
可惜,往往當你發現自己原來只求一句說話的時候,
你也已經不再可能會得到對方真誠的回應。
或者你曾試過勇敢一些,主動跟對方聯繫,
希望想再和好如初,希望想再找到當時的答案,
但這比將碎裂了的玻璃杯黏合回原狀更加困難;
你或者會退而求其次、
嘗試在其他人身上尋找答案,
然後,最後,
你會找到偶爾的錯愛,
你會找到更多的失落,
你卻未必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——



曾經,你喜歡過一個人,
在不對的時候,在別人都不讚好的時代,
當時你相信,或許再這樣下去,
受傷的一定不只有你們,
可能還會傷害彼此身邊的人,
可能會因為自己的任性,而破壞了對方本來的幸福,
可能只會讓更多的道德罪名,
將那珍貴的感覺與回憶都通通埋沒;
那不如,自己親手將一切都埋在心底,
不印證、不強求、不挽留,
讓彼此都能夠擁有退後的空間與力氣,
讓彼此能夠找回應有的自由;
然後,對方走了,
沒有留下答案或憑證,
往相反的方向、不同的世界遠去,
然後,過了這些日子、
這些季節、這些年,
你沒有過得更自由自在,
沒有比以前更加快樂,
你心裡仍是會暗暗想念那一個人,
即使你都不一定要再跟對方一起,
但你還是想要知道,
在你曾經如此認真的那些日子,
在你曾如斯喜歡過對方的那個時空,
對方也是跟自己一樣,
有喜歡過你嗎,有沒有,
一刻的認真過 ......



其實,你是早已經知道答案,
你只是想要對方親自回應自己而已;
其實,你是明知道已經不可能,
你只是想要讓這一個謎題,陪自己到老白頭 ......

喜歡一個人,是不犯法的,
我喜歡過你,你喜歡過我,
當中沒有誰錯了,隨著時間過去,
你知道也已經不再是時間的錯;
也許錯的,是我們不會再交心,
不能夠再讓對方明白、知道,
其實,我喜歡過你,
其實 ...... 



我只是想要對著你笑一笑,
點一點頭,已經足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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