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幾天跟總經理突然討論起「理性」和「感性」這件事
又討論起我在臉書轉貼的這篇文章「成功人生的五個平衡點」
http://www.cheers.com.tw/article/article.action?id=5042124&page=1
覺得裡面寫的一段話顛覆了我對愛的定義
愛是行動,不是感覺
很多人認為愛是一種感覺,如果這種感覺不見了,就沒有必要跟對方在一起,我很欣賞一位心理學家說,「愛是一種動詞,是你表現出愛的動作之後,所衍生出來的感覺﹔不是先有感覺之後,再做動作,因為愛你,所以才對你好。」
很多女性似乎都把愛當成感覺,沒有感覺就不能交往,事實常是相反。應該是因為我願意去試試看,所以才表現出愛的行為,包括願意妥協、願意協商。
以前對愛的認知,是要有怦然、有心動,才願意去對一個人好
可是這樣的愛是建立在感覺的基礎下,「感覺」是一種很抽象的東西,說沒了就可以沒了,
常常依賴感覺行事,也容易付出的太滿或者太衝動,自己以前好像就是犯了這樣的錯誤。
以為自己去付出,對方就會感動,可是當期待落空了或是沒有熱情回應,心裡又糾葛難過的要命。現在才發現,原來那時候只愛「去愛人的感覺」,沒有站在對方的立場去思考
一昧的把自己覺得好的、感覺的、感動的想要倒給對方,可是沒有考慮到對方是否承受的住,對方吸收了沒,
以為自己調整好自己了,其實根本也沒有預備好
錯過了,蹉跎了,其實,終歸還是自己心情上沒有調整好,也還不懂愛是什麼。
我們去愛一個人,那是因為我們覺得這個人值得或者心裡有了怦然,某個層面來說,也是因為愛自己所以願意去愛自己「認為值得的人」或是「愛自己『愛人』的感覺」。
愛不是一昧的付出,一昧的把自己想要表達的全部倒給對方,這是愛自己,不是愛別人。這一個道理,在跟咖啡王子說再見以後,我終於懂了。
原來某一天的某一個夢裡,夢見咖啡王子對我說「我很自私,不顧他感受的把自己的感覺都講出來,要他如何是好」
那時候約略懂得這個夢境的意思;現在,還真他媽的透徹的懂了耶!
那個時候,只顧著要去付出,忘了停下腳步看看對方接受了沒,
衝動著、熱切著、執著著,忘了冷靜。
學會一個人獨處,學會一個人把自己打理得好好的,不只是生活,還有心情、步調,
一個人也可以好好的那時候,不是期待著某個人出現解救自己寂寞和獨處的這時候,才是真的預備好了。
我想,就是現在的自己了吧!
學會愛自己,才知道愛人是甚麼感覺。所以,一定要先喜歡自己,先讓自己過得開心,才知道去愛一個人是甚麼感覺。
辛苦了曾經被我傾倒愛的人,謝謝你,也對不起。